选择适当品质的水用于制药用途是制药企业的责任。
首先要根据药品质量的工艺要求选择制药用水的品质要求;同时要满足本国的有关药品 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目标市场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。
《中国药典》关于制药用水的用途在纯化水、注射用水、附录制药用水中都有提及。与 05版相比,用途也有变化,如规定眼用制剂需用注射用水作为溶剂或稀释剂及容器的精洗。
在《美国药典》制药用途水中有专门的论述,并有一个图可供参考USP32 1231 Fig. 2 Selection of water for pharmaceutical purposes.
EMEA 的有一个指南 Guideline on Water for Pharmaceutical Use EMEA 关于药用水的指 导原则,可供参考,参见延伸阅读。
图2-1制药用途水的选择(USP32)
从保证药品本身质量的角度,ISPE基准指南第四卷的制药用水决策树可供参考,图1.2 为其大略示意图。
图2・2 ISPE制药工艺用水质量决策树
注: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中国药典对无菌制剂均要求采用注射用水,如滴眼等。
【延伸阅读】
ISPE Pharmaceutical Engineering Guides For New and Renovated Facilities Volume 4-Water and Steam Systems. January 2001 的 3.2 Water quality options o
WHO的技术报告929中对制药用水的用途有一段论述。
EMEA Guideline on Water for Pharmaceutical Use EMEA 关于药用水的指导原则。英文原 文: www.emea.europa.eu/pdfs/human/qwp/01580len.pdf。